斗破蒼穹魂殿級別排名,關(guān)于宋朝的官位名稱和等級地位

祥龍魚場2024-11-14 21:14:021.03 W閱讀0評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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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破蒼穹魂殿級別排名

殿主與副殿主斗破蒼穹魂殿級別排名,關(guān)于宋朝的官位名稱和等級地位 觀賞魚 第1張

關(guān)于宋朝的官位名稱和等級地位

宋代專制主義中央集權(quán)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,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據(jù)和威脅皇權(quán)的種種因素.為了防范文臣、武將、女后、外戚、宗室、宦官等六種人的專權(quán)獨裁,宋朝廷制訂出一整套集中政權(quán)、兵權(quán)、財權(quán)、司法權(quán)等各種制度.所謂中央集權(quán),是指把地方的權(quán)力集中到中央;專制主義則是把權(quán)力集中到皇帝手里,君主主宰一切.秦漢時代,中央集權(quán)制就已經(jīng)確立起來,但專制主義還未至登峰造極的程度.宰相權(quán)力的變化就是一個例子.漢代的宰相,權(quán)力相當大,所謂“一人之下,萬人之上”,但到了宋代以后,宰相的權(quán)力就越來越小了,權(quán)力越來越集中到皇帝手里.可以說,專制主義中央集權(quán)的加強是從宋代逐步發(fā)展的.
中樞官制是中央集權(quán)的軸心,從趙匡胤建立宋王朝開始,就對中央官制作了調(diào)整.其特點是用設官分職、分割各級長官事權(quán)的辦法來削弱其權(quán)力的.這樣,有些官只是空名,所謂“官”,其概念只是拿俸祿而已.這類官有兩種情況,第一,在宋太祖、太宗統(tǒng)一五代十國的過程中,留用了大批各國舊官員,使他們保持官位,領取俸祿,但不使掌握實權(quán)(只對其中認為可靠者安排一些實際職務);第二,對于宗室、外戚、勛舊,也僅授予高官,優(yōu)加俸祿,而不給實職.至真宗時,便把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.按照這個制度,一般官員都有“官”和“差遣”兩個頭銜,有的官還加有“職”的頭銜.“官”只是說明他可以領取俸祿,而職才有實際的權(quán)力.每個機關(guān)彼此互相牽制, “任非其官”的情形很普遍.例如左、右仆射、六部尚書、侍郎、大夫、郎中、員外郎、卿、少卿等,在成為官階的名稱后,就失去了原有的意義,不再擔任與官名相應的職務.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、俸祿、章服和序遷的根據(jù),因此稱為正官或本官,又稱階官或寄祿官.其中有文資、武階的區(qū)別.差遣是指官員擔任的實際職務,又稱“職事官”.差遣名稱中常帶有判、知、權(quán)、直、試、管勾、提舉、提點、簽書、監(jiān)等字,如知縣、參知政事、知制誥、直秘閣、判祠部事、提點刑獄公事之類.也有一些差遣并不帶上這些字樣,如縣令、安撫使等.官階按年資升遷,即使不擔任差遣,也可依階領取俸祿,而差遣則根據(jù)朝廷的需要和官員的才能,進行調(diào)動和升降.所以真正決定其實權(quán)的不是官階,而是差遣.至于“職”,一般指三館(昭文館、史館、集賢院)和秘閣中的官職,如大學士、學士、待制等,是授予較高級文臣的清高銜頭,并非實有所掌.宋神宗元豐三年(公元1080年)官制改革后,撤銷館職,另設秘書省職事官,自秘書監(jiān)丞、著作郎以下,都稱館職.其他文臣兼帶館職,武臣帶閣門宣贊舍人,則稱“貼職”.
官稱和實職的分離,使朝廷內(nèi)外大批官員無所事事,三省、六部、二十四司名義上都有正式官員,但除非皇帝特命,不管本部的職事.《宋史·職官志一》說:
故三省、六曹、二十四司,類以他官主判,雖有正官,非別敕不治本司事,事之所寄,十亡二三.
又說:仆射、尚書、丞、郎、員外、居其官,不知其職者,十常八九.
這樣,各級官府層次重復,疊床架屋,機構(gòu)空前龐大.但是,卻有利于皇帝直接控制用人大權(quán),他可以隨時提拔官階較低而有才能者擔任要職,也可隨時撤換無能之輩.歷代的官制,宋朝大多保留下來.《宋史·職官志》云:
宋承唐制,抑又甚焉.三師、三公不常置,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,尚書、門下并列于外,又別置中書禁中,是為政事堂,與樞密對掌大政.
自趙匡胤建宋以后,三師、三公之制雖承唐制保留下來,但授與大臣者為數(shù)并不多,尤其是太師一官,只以趙普與文彥博兩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.但自蔡京擅政以后,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間竟多達18人.這18人中,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貫、王黼等寵臣外,其他多為宋徽宗的兒子(太子除外)任職.
◎宰執(zhí)
宋代的中樞機構(gòu),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權(quán)者是“宰執(zhí)”.所謂“宰執(zhí)”,即宰相與執(zhí)政之統(tǒng)稱.宋代的宰相稱中書門下平章事,副職稱參知政事.參知政事也稱為“執(zhí)政”,這是趙匡胤為牽制宰相而設置的.據(jù)李燾《長編》卷5所記,宋太祖登位后,仍留用后周宰臣范質(zhì)、王溥等為相,及范質(zhì)等求退之后,雖以趙普為門下侍郎、平章事,但未行宰相署敕之事.當時有大臣認為宰相虛位,應以尚書省長官行宰相署敕之權(quán),但有的大臣不同意,說平章事即宰相之任.那時加封為平章事者,還有多人,但都是在朝外的“使相”之類(宋制,親王、樞密使、留守、節(jié)度使兼侍中,中書令、同平章事,都稱為使相,但不預聞政事).因此趙普獨擅宰相之權(quán).宋太祖要給趙普設置一個副職,但想不出合適的名稱,便問翰林學士陶榖:相“下宰一等有何官?”陶榖回答說,唐代曾有參知機務、參知政事之稱.于是便以薛居正、呂余慶為參知政事.這是宋太祖乾德二年(公元964年)時的事.當時設置的參知政事地位還很低,據(jù)《長編》卷5載:“不宣制,不押班,不知印,不升政事堂.止令就宣徽使廳上事,殿廷別設■(zhu1n,音磚)位于宰相后,敕尾署銜降宰相數(shù)字,月伴雜給皆半之.”政事堂是宰相議事辦公的地方,參知政事連宰相的辦公廳都不能進,可見沒有多大權(quán)力.后來,宋太祖看到趙普為政專斷,為了加強對宰相的牽制,便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和職權(quán).開寶六年(公元973年)詔薛居正、呂余慶與趙普“更知印擁班奏事”,以分其權(quán).到了太宗時,又進一步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.據(jù)《長編》卷37載:至道元年(公元995年)正月戊子,太宗詔曰:
自今參知政事宜與宰相分日知印,押正衙班.其■位先異位,宜合而為一.遇宰相、使相、親王得議軍國大政,并得升都堂.
都堂就是政事堂.參知政事原來與宰相在地位和職權(quán)上的差別,至此完全消除.這就形成了對宰相的有力牽制.所以宋代常以“宰執(zhí)”并稱.參知政事一名雖沿自唐代,而唐代的參知政事并非常制,凡以他官而居宰相職的,即稱為參知政事.也有稱為參預朝政,參議朝政.而宋代所設的參知政事,則成為宰相副職之定制.參知政事地位的提高,是宋代統(tǒng)治者削弱宰相之權(quán),并使之與宰相互相牽制從而加強皇權(quán)的重要措施.
概而言之,宋代宰相制度大體有五次變動.
第一次是北宋初,宋神宗元豐以前.如上所述,就是這時期的變化情況.名義上與唐代沒有什么不同,但實際上卻有很大區(qū)別.主要在于宋代設中書、樞密、三司分掌政、軍、財三大務,宰相之權(quán)為樞密使、三司使所分取.宰相、樞密使、三司使三者的事權(quán)不相上下,不相統(tǒng)攝.宰相之權(quán)既已分削,又設參知政事互為牽制,相權(quán)益弱,而皇權(quán)卻由此加強.另一方面的變化是,中樞機構(gòu)中三省制已進入衰落荒廢的階段.職權(quán)的轉(zhuǎn)移,是三省制消亡的先聲.
第二次是宋神宗元豐五年(公元1082年)開始的官制改革,史稱元豐改制.元豐改制撤銷中書門下,恢復唐初三省制度,置三省長官——尚書令、中書令和門下侍中.不過,這三個官位只是虛設,從不授人.又仿照唐制,用尚書左仆射、右仆射代行尚書省的職權(quán);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,代行中書令的職權(quán),他們是正宰相.這時,參知政事的名稱被取銷,而增設了四名副宰相,即門下侍郎、中書侍郎、尚書左丞、尚書右丞.
第三次是宋徽宗政和年間(公元1111——1118年),蔡京任宰相,自稱“太師”,總領門下、中書、尚書三省之事,改尚書左、右仆射為“太宰”、“少宰”,由太宰兼門下侍郎,少宰兼中書侍郎.欽宗靖康年間,又廢除太宰和少宰,改為尚書左仆射和右仆射.
第四次是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,正式以左仆射和右仆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為正宰相,又將門下侍郎和中書侍郎改為參知政事,為副宰相.還取消尚書左、右丞的官稱,大體上恢復了宋初的制度.
第五次是孝宗乾道八年(公元1172年),又改左、右仆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左、右丞相,參知政事照舊.除去中書令、侍中、尚書令的虛稱.門下并入中書,稱中書門下.左右宰相主中書事,兼尚書省之長,六部直屬于宰相,尚書省之制已廢于無形,實際上這也是三省合一.從此,左右宰相成為全國最高的行政長官,尚書省只掌握六部,奉命執(zhí)行政務.當時大臣虞允文、梁克家為首任左、右宰相并兼樞密使.
除宰相之外,尚有“平章軍國重事”一職.《宋史·職官志一》說,哲宗元佑中,置平章軍國重事,以文彥博、呂公著相繼任之.其位在宰相之上,專以處高德老臣,以示寵幸,五日或兩日一朝,非朝日不至都堂(政事堂).但這一官職只是一種最高榮譽職位,并沒有多少“軍國重事”可管.南宋時,情況有些變化,寧宗開禧元年(公元1205年),韓侂胄任平章軍國重事,“所預者廣”,“所任者?!?獨擅朝政.理宗時,權(quán)奸賈似道也升任“太師,平章軍國重事”,竊位日久,恩寵日隆,位在丞相之上.于是,“平章軍國重事”便獨攬軍、政大權(quán),出現(xiàn)了軍政合一的定制,而宰相則屈居于副職的地位.
宋初的宰相稱為中書門下平章事,這是沿襲唐代的,中書門下的長官編制不固定,大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和參知政事同時不超過五人.或三相一參,或三相而無一參.太宗以后,以三相二參或二相二參居多.
唐代以三省長官為宰相,在政事堂辦公.政事堂先設于門下省,后遷至中書省,最后干脆就改稱為“中書門下”.宋初雖門下、中書、尚書三省的名稱照舊,但這些與唐代之制已大不相同.首先是宰相不專用三省長官;其次是三省的職權(quán)已轉(zhuǎn)移.唐代三省分掌定策、封駁和執(zhí)行之權(quán).但宋代三省的權(quán)力被削弱.這個削弱,與“宰相不專用三省長官”有關(guān).《宋會要輯稿·職官一》就記載了元豐改革官制以前,三省權(quán)力旁落,官署冷清的情形:“中書省、門下省者,存其名,列皇城外兩廡、官舍各數(shù)楹.中書省但掌冊文、覆奏、考賬,門下省主乘輿、八寶、朝會、報版、流外、考校諸司附奏挾名而已.”至于尚書省,實際上自唐末五代就已經(jīng)逐漸荒廢了,至宋代就更是名存實亡.因此,北宋前期經(jīng)常有大臣建議恢復尚書省的地位.例如宋太宗淳化二年(公元991年)九月,右諫議大夫王化基上疏言五事,其一便是“復尚書省”.他建議“廢三司,止于尚書省設六尚書分掌其事.”唐代的尚書省分掌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掌握行政、財政、司法、儀禮的大權(quán).至宋代,官吏的選用,另設審官院,“除授者皆出中書,不復由吏部”.戶部則歸于三司.這樣,行政權(quán)歸于政事堂,財政權(quán)移歸三司.三司的設立,是宋太祖收回財政權(quán)的重要措施之一.王化基廢“三司以實尚書省”的建議,自然不被采納.但是為了搪塞眾議,宋太宗對尚書省長官的地位也給予某些提高.淳化三年(公元992年)升尚書令于三師之上.然而,這并沒有提高尚書令的職權(quán),何況尚書令又很少授人.因此,到至道、大中、祥符年間(公元995年—1061年),不斷有大臣提出恢復尚書省制的問題,但均未有結(jié)果,這個問題至神宗元豐改制以前,一直爭論不休.實際上,尚書省職權(quán)之分割,是宋代分散中樞機構(gòu)的權(quán)力而強化皇權(quán)的反映.正是這種變化,在其后促成了三省制的消亡而演進為一省制.
◎三省六部
門下?。河址Q“左省”.其長官名義上是門下侍中,但很少委任過,實際上有名無職.副長官是門下侍郎,另外又委派一名給事中任“判門下省事”①真正掌管本省的職權(quán).其屬官有左散騎常侍、左諫議大夫、左司諫、左正言以及給事中等.門下省的職權(quán)是主管皇帝寶璽、大朝會設位版、贊拜、拜表、宣黃、外官和流外官考課、年滿齋郎轉(zhuǎn)補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.神宗改革官制時,重新恢復三省的實際地位和職權(quán),門下省專司審議,但自門下侍郎成為尚書左仆射(宰相)的兼職或副宰相的專職后,便不再和門下省本身的職事相關(guān)了.
中書?。河址Q“右省”.其長官名為中書令,實際上也有名無職.副長官為中書侍郎.又另委派一名中書舍人任“判中書省事”,真正掌管本省職權(quán).其屬官有右散騎常侍,中書舍人、右諫議大夫、起居舍人、右司諫、右正言等.中書省的職權(quán)是主管郊祀、皇帝冊文、州縣官考課、齋郎等年滿復奏、文官改賜章服、僧道給賜紫衣師號、舉人出身及寺觀名額等事②.神宗改革官制后,中書省則專司取旨出令.但自中書侍郎成為尚書右仆射(宰相)的兼職或副宰相的專職后,便不再和中書省本身的職事相關(guān)了.
門下和中書兩省的左、右散騎常侍,左、右諫議大夫,左、右司諫,左、右正言,通稱“兩省官”③.門下省的起居郎和中書省的中書舍人稱“小兩省官”.④.散騎常侍、給事中、諫議大夫等稱“大兩省官”⑤.北宋前期,大兩省官員雖名為諫官,但除非皇帝特旨供職,并不得諫諍.
尚書?。河址Q“都省”.其長官名義上是尚書令,還有左右仆射、左右丞等,但尚書令從不委任.實際上另外委派諸司三品以上者或?qū)W士一員任“權(quán)判尚書都省事”.尚書省的職權(quán)是總轄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等六部和司封、司勛、考功、度支等二十四司,并主管議定官員謚號、祠祭、受誓戒、在京文武官封贈、注甲發(fā)付選人、二十四司人吏遷補等事.尚書省所轄六部二十四司,分屬左司和右司,左司掌管吏部(下轄司封、司勛、考功)、戶部(下轄度支、金部、倉部)、禮部(下轄祠部、主客、膳部);右司掌管兵部(下轄職方、駕部、庫部)、邢部(下轄都官、比部、司門)、工部(下轄屯田、虞部、水部).左、右司各設郎中1人,員外郎1人.
宋太祖時,設立流內(nèi)銓(簡稱銓司)、委派“權(quán)判流內(nèi)銓事”2員,專管考試選人、判決案例和擬定差遣等事.還設立三班院,委派“知三班院事”或“勾當三班院”,員數(shù)不定,負責對東西頭供奉官等武臣的考課和擬定差遣等事①.太宗時,設立磨勘京朝官院和磨勘幕職州縣官院,總稱磨勘院,負責對京朝官和選人進行考核.隨后,改磨勘京朝官院為“審官院”、磨勘幕職州縣官院為“考課院”②.太宗時還設置“京朝官差遣院”,負責對少卿監(jiān)以下京朝官注擬差遣.淳化四年(公元993年)也并入審官院.神宗熙寧三年(公元1070年),設置審官西院,主管武臣閣門祗候以上到諸司使等的磨勘、注擬差遣等事.又改審官院為審官東院,主管文臣京朝官以下考核功過、敘其爵秩、注擬差遣等事.兩院各派知院、同知院各1員、主簿2員.元豐五年(公元1082年),作為全面改革官制措施之一,是銓注之法全歸吏部,撤銷審官東院而改為吏部尚書左選、主管寄祿官在京朝官和職任非中書除授的文臣;撤銷流內(nèi)銓而改為吏部侍郎左選,主管從初任到選人的文臣;撤銷審官西院而改為吏部尚書右選,主管升朝官以上和職任非樞密院除授的武臣;撤銷三班院而改為吏部侍郎右選,主管副尉以上到從義郎的武臣.據(jù)《宋史·職官三》載,從此以后,以上文、武官員的選試、注擬、責任、升遷、敘復、蔭補、考課的政令以及封爵、策勛、賞罰、殿最的制度,都歸吏部掌管.吏部的長官為吏部尚書,設一員,副長官為吏部侍郎,其下有郎中、員外郎各二員,分管尚書左、右選和侍郎左、右選.此外,還有司封、司勛、考功的郎中和員外郎各兩員,官告院主管官一員等.
戶部:宋初設三司總管全國財政,戶部幾乎無所職掌,只委派“判戶部事”一員,接受各地土貢,至時陳列于殿廷.神宗官制改革時,撤銷三司,全國財計始歸戶部.戶部主管全國戶籍、土地、錢谷的政令以及貢賦、征役等事.設戶部尚書一員,左、右曹侍郎各一員.郎中、員外郎各二員,度支、金部、倉部各二員.左曹分管戶籍、稅賦、土貢、征榷等事,右曹分管常平、免役、保甲、義倉等事.度支掌管全國財政預算,量入而出;金部掌管全國的貨幣收支,藏于府庫;倉部掌管倉庫貯積和收支等事.
禮部:宋初設太常寺禮院.真宗時又設禮儀院,主管禮儀之事.禮部只委派“判禮部事”一員,掌管科舉,奏補太宙齋郎等事.神宗時,撤銷太常禮院,其職權(quán)劃歸禮部.禮部設尚書、侍郎各一員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員.禮部下設祠部、主客、膳部等三司.掌管禮樂、祭祀、朝會、宴享、學校、科舉之政令.
兵部:宋初設樞密院,掌管軍事政令,武臣銓選則歸三班院和審官西院負責,兵部只管皇帝儀仗、鹵簿、武舉、義勇弓箭手等事,委任“判兵部事”一員.神宗時設兵部尚書、侍郎一員,職方、駕部、庫部和本部等四司郎中、員外郎各一員,職權(quán)略有擴大,主管民兵、弓手、廂軍、蕃兵、剩員,武士校試武藝,及少數(shù)民族官封承襲等事.
刑部: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機構(gòu)之一,主管全國刑政,并審復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.太宗時,創(chuàng)設審刑院,將刑部審復權(quán)撥歸審刑院,審刑院成為全國另一最高司法機構(gòu).神宗時,撤銷審刑院以及糾察在京刑獄司,將其審復等權(quán)歸還刑部,從此,刑部的職權(quán)大為擴大,主管全國刑法、獄訟、奏讞、赦宥、敘復等事.設刑部尚書一員,侍郎二員;郎中和員外郎,本部各二員,都官、比部、司門等司各一員.本部郎中和員外郎,又分左、右兩廳,廳各二員,左廳掌管詳復,右廳掌管敘雪.
工部:宋初只設“判工部事”一員,所屬屯田、虞部、水部的職權(quán)全被劃歸“三司”,工部職權(quán)很少.神宗官制改革時撤銷“三司”,工部才恢復職權(quán).設工部尚書、侍郎各一員,本部和屯田、虞部、水部四司郎中、員外郎各一員,主管全國城郭、宮室、舟車、器械、錢幣、河渠等政令.南宋時,將軍器監(jiān)和都水監(jiān)并歸工部,工部的職權(quán)就更為擴大了.工部還兼管軍器所和文思院;高宗時還設立制造御前軍器所,委任提點官二員和提轄、監(jiān)造官各若干員,負責制造武器;文思院負責制造金銀、犀玉等器物,設提轄官一員、監(jiān)官三員.

斗破蒼穹魂殿級別排名,關(guān)于宋朝的官位名稱和等級地位 觀賞魚 第2張

五品紫衣郎是什么官職

古代著紫衣服飾者一般為三品以上高級官職;(唐)五品以上,小科綢綾及羅,其色朱,飾用金。

紫袍道士跟黃袍道士哪個地位高

黃袍地位高

高考狀元當?shù)朗康男≌f

《我,高考750分卻成為了道士!》

斗破蒼穹魂殿級別排名,關(guān)于宋朝的官位名稱和等級地位 觀賞魚 第3張

法衣顏色的七大等級

道袍有藍色、灰色、黃色、棕色,暗紅色,形制為:直領,大襟,右衽,大袖收口,衣領綴有白色的護領,衣身左右開裾,前襟(大、小襟)兩側(cè)各接一片內(nèi)擺,打褶后縫在后襟里側(cè)。道袍是明代極其流行和典型的一種便服,在明代由于道教為國教,上自天子下至士庶無比把道袍當做日常穿著的主要服飾之一。

斗破蒼穹魂殿級別排名,關(guān)于宋朝的官位名稱和等級地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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